律 敦 治 及 鄧 肇 堅 醫 院
死 者 親 屬 須 知
領取死亡登記證明書手續
死者家屬請攜同本院所發出的「死亡醫學證明書(表格十八)」(死者逝世後五個工作天內簽發)前往生死登記總處領取「死亡登記證明書」(表格十二 / 表格十)。
港島區及九龍區生死登記總處地址如下:
(1)生死登記總處
港島死亡登記處: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13號胡忠大廈18樓電話:2961 8841
九龍死亡登記處:九龍長沙灣道303號長沙灣政府合署1樓電話:2368 4706
港島及九龍死亡登記處辦公時間均為:
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時至下午12時30分 及 下午2時至4時30分
星期六上午9時至下午12時30分
星期日及公眾假期休息
(2)生死登記總處 – 金鐘辦事處
香港金鐘道66號金鐘道政府合署低座3樓電話:2867 2784
辦公時間為:星期日及公眾假期 上午10時至下午12時30分
認領遺體須知
(1)請攜同由生死登記總處發出的「死亡登記證書」及由本院發出的「認領遺體證明書」到本院LG3殮房認領遺體。
(2)認領遺體時間:每日上午8時至12時及下午1時至4時(包括星期六、日及公眾假期)。
注意事項
(1)請盡快聯絡殯儀館,並於48小時內領回遺體。
(2)在本院範圍內不准做法事、燃點香燭或焚化冥鏹,以免影響其他病人情緒。
(3)一切服務,包括簽發死亡證件,遺體存放及領出等均屬免費。
(4)所有醫院職員,均不得接受任何賞金或餽贈。根據防止賄賂條例的規定,凡接受者及餽贈者均有遭受控訴的可能。
(5)如有任何建議或投訴,或須協助,請聯絡本院病人聯絡主任(電話:2575 1375)。
(6)如遇有本院職員直接或間接提出索取禮物或賞金的要求,應從速向本院病人聯絡主任報告。亦可逕向廉政專員公署投訴。
如需要解剖檢驗,請注意下列事項
若需進行臨床剖驗
(1)死者之近親在聽取本院當值醫生對需進行剖驗所作之解釋後,須在「同意驗屍」表格上簽署。
(2)遺體將被送往東區尤德夫人那打素醫院殮房剖驗。
(3)本院入院登記處(電話:2291 1030)將於完成剖驗後五個工作天內通知死者親屬領取「死因醫學證明書」、「認領遺體證明書」及「醫生證明書(火葬)」(如需要)。
(4)請帶同上述文件前往東區尤德夫人那打素醫院殮房認領遺體(附上東區尤德夫人那打素醫院逝世者家屬須知)。
若需轉送死因裁判官處理
(1)請往本院LG3殮房遺體事務辦事處確定認屍日期、地點及領取備忘錄到指定警署報案。
(3)請於指定時間到東區尤德夫人那打素醫院殮房與警務人員一同認屍,若需火葬請同時辦理申請。
(4)認屍後東區尤德夫人那打素醫院病理學醫生即時會接見死者親屬。
(5)請於認屍當日的下午3時到東區尤德夫人那打素醫院殮房辦事處領取「埋葬 / 火葬證明書」(表格十一),可於第二個工作天再到東區尤德夫人那打素醫院殮房辦理領取遺體。
(6)死亡登記證明文件須於壹個月後發出,可致電入境事務處之生死登記總處金鐘辦事處查詢,查詢電話:2867 2784。
謹致上衷心慰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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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務他人乃生命奧祕中最有價值的行為。